针对你所描述的情况,我们从以下几点来分析应对:
第一:先看法律规定,我们首先应该分析一下国家法律《工伤保险条例》有关工伤认定的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从工伤认定的条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工伤主要是针对工作原因所产生的认定,中风是一种长期累积的病,不可能因为贵公司的工作所造成,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所以贵公司可以不按工伤来赔偿员工,但从企业以人为本的经营角度,我们建议按第二条的方法对员工适当补偿。
第二、对员工适当补偿
1、虽然从工伤认定条例中我们分析不能认定中风是工伤,无法按照工伤给予员工补偿,但是从企业的人文管理角度,我建议贵公司可以学习我辅导其他一些企业的做法:
(1)倡议全体员工为中风的员工捐款,公司也给予适当的补偿。
(2)公司设立慈善关爱基金,每月每人10元,公司10元作基金来源,作为员工生病重大事故的补偿。
以上解答,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可追加提问我会再次为贵公司解答。
回答者:纪在清
2010-06-20 09:50:17